航空学院
教学科研

教学科研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浏览次数:4191
分享到:

校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要求,学校启动了2022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立

(一)课题类型

 2022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教师教育专项课题,其中教师教育专项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按照《2022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研究题目申报,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自拟申报研究题目。

(二)研究周期

各类课题研究周期一般2-3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资助标准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对重大、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重大课题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1万元/项。教师教育专项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1万元/项。青年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经费由学校承担。

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责任;

(二)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三)青年课题申请人属于高等学校的须具有博士学位,属于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研训机构等)的须具有硕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

(一)重大、重点课题申报名称须与课题指南题目和序号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报人按照课题类型自拟课题名称,注明课题类型代码;鼓励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支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不作为课题负责人只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三)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定于3月14日14:30举行在线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五)2022年度试行无纸化网上申报,具体见《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3月15日零时上线开放。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2022年3月15日前,课题申请人下载《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提前做好“课题设计论证”等相关准备,待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

(二)2022年3月15日后,课题申请人通过登录“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86.207.8/,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个人注册”。经学校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填报。

(三)2022年3月25日前,课题申请人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管理平台填写《申请书》和《活页》,同时提交《申请书》到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四)2022年4月6日前,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组织专家评审。

(五)2022年4月10日前,通过评审的课题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和《活页》,然后将相关材料上传管理平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婉

电话:49579357

QQ:470198574

附件:1.课题申请书2022版.doc

         2.2022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指南.docx

     3.课题论证活页2022版.doc



图片新闻
最近更新
  • 2022-12-01

    “疫”起加油,齐心协力——航空学院“创新创业零距离”系列讲座(一)

  • 2022-09-05

    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到我院开展科研课题及专利培训

  • 2022-05-09

    关于召开科研与社会创新服务研讨会的通知

  • 2022-04-01

    关于组织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 2022-04-01

    关于组织开展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2-03-10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