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院长: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是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和行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职责。
主要负责领域:
1.发展规划与资源统筹: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学院财务预算、经费使用与资产管理。
2.专业与课程建设:负责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
3.师资队伍建设:牵头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培养培训、教师职业发展、评聘考核等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4.教学管理与改革:负责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成果培育、重大项目申报、信息化建设等。
5.科研与社会服务:负责学院产学研合作、校企合作、国际交流合作、社会培训与服务。
6.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学院对外的学术交流、合作办学(建设层面)等事宜。
7.招生与就业:负责制定学院的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及录取工作;统筹学生岗课融合、校外实习管理、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8.办学建设:负责学院实训室、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主要对接学校部门:党政办公室(侧重行政协调、事务管理)、党委宣传部(侧重新闻宣传)、人事处、教务处(侧重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双高”建设等)、科研与合作发展中心(侧重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基建后勤处、图文信息中心。